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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纪检监察工委“三个规范”做好 信访举报工作

发布时间:2025-09-22     来源:综合办公室

今年以来,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园区党工委、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省市纪委全会精神,在规范信访举报受理、办理、答复程序上想新招、出实招、求实效,信访举报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

一、建立来访受理告知制度,规范受理程序

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,填写《信访举报受理单》,在受理单存根上详细登记反映内容、举报人信息、受理日期等信息,以备后查;在受理单回执中注明需向举报人注明的举报注意事项、联系电话等,并向来访群众解释说明办理流程、时限等。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举报事项,填写不予受理告知书,并主动向来访人讲清“为什么不受理”“到哪里反映”等,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。接访结束时,给来访人出具《信访举报受理单》或《不予受理告知书》,以统一规范的文书把好信访举报工作第一关,有效杜绝重复上访、越级上访、缠访闹访等现象。

二、健全信访工作流程,规范办理程序

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,我委严格按照《海东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流程》要求,对所有信访件规范办理。《流程》突出体现了信访举报工作的严肃性、保密性、程序性和规范性,进一步明确了从信访举报件受理到结案的步骤、环节、次序及相关要求。该《流程》图文并茂、清楚直观,为我委办理工作提供了程序依据,也有助于举报人更好地了解举报件办理过程,化解因等待办理结果而产生的不良情绪。

三、制订信访答复模板,规范答复程序

我委针对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调查处理答复记录(模板)》进行了细化和修改,新加入了强调答复会议纪律、说明调查取证来源等内容。分别将调查结果分为属实或失实、举报人对答复情况满意或不满意等情形,统一格式、规范内容、统一模板、规范答复的做法有效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透明度,使实名举报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应、件件有答复,提升了举报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。截至目前,我委收到信访举报6件,已规范答复实名举报1件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